Relationship Core Model
《RAN 应用》关系基础核心模型规范
Section titled “《RAN 应用》关系基础核心模型规范”状态:阶段二核心规范基线
适用范围:第 7 至 18 章、雁遇 MVP 及后续参考实现
追溯:
APP-01至APP-08;具体产品实现还应遵循APP-09至APP-12。
1. 目的与边界
Section titled “1. 目的与边界”本规范把 RAN 的实体、身份、关系、互动、事实、推断、来源、证据和事件概念转换为可实现的应用领域模型。它规定最低对象、事件、状态、权限和度量边界;不规定具体数据库、算法或用户界面。信任判断、网络聚合和缘脉表达属于语义层或应用 Profile,不是 Kernel 的额外核心对象。应用通过 RAN Runtime Kernel 的 Command/Port 写入 Kernel canonical state;应用对象和业务规则仍由应用拥有。
本规范中的“关系”是可治理的持续关联,不等同于通讯录、推荐结果、单方意向、一次互动或永久评分。系统可以生成关系机会;只有符合产品规则的确认、互动证据或人工决定,才能改变关系状态。网络是授权范围内关系结构的聚合结果;缘脉是可复核的贡献表达,二者不得相互替代。
2. 统一对象模型
Section titled “2. 统一对象模型”| 对象 | 最低字段 | 不变量 | 雁遇 MVP 映射 |
|---|---|---|---|
| Entity | entity_id、type、status、created_at |
标识不可复用;实体不自动代表已核验身份 | User |
| Identity | identity_id、entity_id、kind、verification_level、status |
身份声明、核验等级与展示权限分离 | 微信会话、手机号绑定、年龄声明 |
| Relationship | relationship_id、participants、context、type、state、version |
参与方、上下文、状态和历史不可缺失 | 后续由 RelationshipOpportunity 演化 |
| RelationshipOpportunity | opportunity_id、participants、source_refs、status |
不是已建立关系;任一方撤回时须重新判定 | 双向意向产生的机会 |
| InteractionEvent | event_id、subject_ref、actor、kind、occurred_at、source、visibility |
事实、当事人反馈和派生解释分层保存 | 约见、报名、签到、反馈、举报 |
| Consent | consent_id、subject、scope、grantee、version、status |
可撤回;撤回不抹除已发生的审计事实 | 名片展示、换联、数据处理授权 |
| Assessment | assessment_id、subject_ref、kind、basis_refs、rule_version、valid_until |
必须可解释、可复核;不得覆盖事实层 | 低风险标签或人工复核结论 |
| ReviewTask | task_id、source_ref、reason、assignee、status、decision |
高风险结论必须由明确责任人完成 | 举报、异常资料、高风险约见 |
| AuditEvent | audit_id、actor、action、resource、result、occurred_at |
仅追加;关键操作失败时不得静默继续 | 访问、变更、导出、审核、处置 |
2.1 应用对象到 Kernel 的映射
Section titled “2.1 应用对象到 Kernel 的映射”本规范中的应用对象不能升级为 Kernel 核心对象:
| Application 对象 | Kernel 映射 | 规则 |
|---|---|---|
InteractionEvent |
Interaction + 接受的 Event |
互动事实与状态变化事件分开保存;互动不自动等于关系成立 |
Assessment |
Inference |
必须携带 basis_fact_refs、evidence_refs、rule_version、有效期和复核状态;不能覆盖 Fact |
source_refs |
Source / Evidence 引用 |
来源主体与证据材料分开;更正、撤回和过期用显式事件 |
RelationshipOpportunity |
应用专属对象,可引用 Kernel Entity、Relationship、Fact 和 Event |
不是已建立关系,也不是 Kernel 核心对象 |
Consent |
应用授权对象;其授权结果通过 PolicyPort 提供给 Kernel |
撤回保留审计,不抹除已发生事件 |
ReviewTask |
应用专属任务,可产生 Kernel Command 和审计引用 | 高风险结论和 Agent Control 审批必须有明确责任人 |
AuditEvent |
应用审计投影;Kernel 另有不可变 Kernel Audit | 不得成为读取敏感数据的旁路 |
应用写操作必须通过 Kernel Command、Adapter 和 Port,不得直接修改 Kernel canonical state。Assessment 失效后,只有显式重新评估或状态迁移命令才能影响关系状态。
所有对象均应具有稳定标识、创建时间、当前状态和版本或等效历史。产品可扩展字段,但不得删除上述不变量或把派生判断写回为原始事实。
3. 事件与命令边界
Section titled “3. 事件与命令边界”命令表达“请求做什么”,事件表达“已发生什么”。命令在授权、输入和当前状态通过校验后才可产生事件;事件是状态变化、审计和回放的依据。
| 命令 | 成功事件 | 最低前置条件 | 失败或回退 |
|---|---|---|---|
| 建立或更新身份 | IdentityDeclared、IdentityVerified |
本人会话、合法验证方式 | 记录失败原因;不进入受限流程 |
| 授予或撤回授权 | ConsentGranted、ConsentWithdrawn |
授权主体、范围和版本明确 | 立即限制未来读取;保留审计引用 |
| 表达或撤回意向 | IntentExpressed、IntentWithdrawn |
双方在同一授权场景且未被屏蔽 | 撤回后取消未发生互动的机会 |
| 形成关系机会 | OpportunityCreated |
相互有效意向或适用组织规则 | 不得写为关系已成立 |
| 登记互动或反馈 | InteractionRecorded、FeedbackSubmitted |
当事人、授权运营或可信系统来源 | 争议标记后停止作为自动升级依据 |
| 请求状态变更 | RelationshipTransitionRequested |
触发证据、规则版本和权限齐全 | 进入人工复核或保持原状态 |
| 完成人工决定 | ReviewDecided、RelationshipStateChanged |
责任人、处理依据和结果明确 | 可申诉;后续决定形成新事件,不覆盖历史 |
写操作必须使用幂等键或等效去重机制,并在同一逻辑事务内记录领域事件和审计事件。读取派生结果时必须同时返回其依据、规则版本和更新时间,或明确该结果不可用。
4. 最小状态机
Section titled “4. 最小状态机”关系机会与已确认关系必须分开建模。以下状态用于应用层的最低一致性;行业产品可以细分,但不得跳过授权、争议和人工复核。
| 对象 | 当前状态 | 触发 | 条件 | 目标状态 | 必须保留的证据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RelationshipOpportunity | none |
双方有效意向或规则允许的邀请 | 来源合法、可见范围明确 | open |
意向或邀请引用、规则版本 |
| RelationshipOpportunity | open |
当事人撤回或资格失效 | 尚未形成有效互动 | withdrawn |
撤回事件、处理时间 |
| RelationshipOpportunity | open |
有效接触或活动参与 | 双方授权或适用组织规则 | engaged |
互动或报名引用 |
| RelationshipOpportunity | engaged |
反馈、确认或人工判定 | 无未解决争议 | review_pending 或 closed |
当事人反馈、复核任务 |
| Relationship | proposed |
受规则支持的建立请求 | 参与方、上下文、类型齐全 | active |
确认/互动/人工决定引用 |
| Relationship | active |
撤回、争议、失效或退出 | 触发原因可解释 | restricted、under_review、inactive 或 closed |
触发事件、责任人、规则版本 |
| 任意对象 | 任意 | 举报或高风险信号 | 达到产品阈值 | under_review |
举报、风险等级、访问限制 |
“信任”“资产关系”“网络位置”和“缘脉等级”不是默认状态迁移的终点。它们只能作为有期限、可解释、可申诉的 Application Assessment/Kernel Inference 或产品另行定义的资格结果。
5. 数据、权限与治理约束
Section titled “5. 数据、权限与治理约束”- 事实层保存实体、授权、互动、人工处理和状态变化;状态层保存当前有效状态;派生层保存匹配、质量、信任或网络分析;网络层只能在已获授权的数据范围内聚合。
- 单方意向、私密联系方式、举报原文和未授权关系事实默认不可向其他成员或群主展示。组织方只获取完成其服务职责所需的最小字段和聚合结果。
- 自动化能力可以辅助文案、分类、提醒和低风险标签;不得自主确认关系、交换联系方式、处理严重举报或对用户作不可逆高风险判断。
- 撤回、删除、更正和导出请求必须保留处理状态、责任人和适用的保留依据。删除或匿名化不得破坏必要审计链,但审计链不得成为无限保存个人数据的理由。
- 任何跨试点、跨组织或跨行业的数据复用,须重新定义目的、授权范围、访问主体和保留规则;不可因使用相同平台能力而默认共享关系数据。
6. 价值度量边界
Section titled “6. 价值度量边界”关系价值不是单一评分,也不等于平台网络规模。每项价值结论必须指明受益方、观察对象、时间窗口和反证条件。
| 价值维度 | 可观察指标示例 | 不可作为结论的替代物 |
|---|---|---|
| 成员价值 | 名片完成、有效双向意向、实际约见、反馈中的继续意愿 | 注册数、曝光量、单方意向数 |
| 群主/组织价值 | 持续使用意愿、活动成局、复盘完成、人工节省或可接受成本 | 未授权明细数据、成员永久排名 |
| 服务交付价值 | 请求处理时效、异常闭环、可回放率、满意度 | 自动化比例本身 |
| 网络价值 | 获授权范围内的连接机会、协作复用、聚合趋势 | 将个人关系事实或预测结果公开化 |
| 商业价值 | 已确认的付费对象、交付结果、回款、成本和现金流 | 免费试点中的活跃度推断付费意愿 |
雁遇首期只验证成员和群主使用价值、人工交付成本及安全治理;收费、退款、复购和现金流仍属于后续商业验证,不能由当前试点替代。
7. 实现与验收要求
Section titled “7. 实现与验收要求”每一个参考实现至少应能从一项 APP-xx 追溯到领域对象、命令或事件、状态转换、服务接口、权限规则、验收场景和运行证据。实现前必须完成:对象字典、事件表、状态机、接口契约、权限矩阵和审计字段定义。
最低验收场景包括:重复提交不重复产生状态;单方意向不泄露;双方同意前不交换联系方式;撤回后后续展示被阻止;争议事件不触发自动升级;高风险操作进入人工队列;审计记录可回放;派生判断可说明其来源和规则版本。
雁遇的具体对象、API、角色和试点指标见 Yanyu 仓库中的《雁遇 MVP 工程规格》与《RAN 应用》验证与决策登记表(内部材料未公开)。